产品展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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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2023-11-19 22:13:20 |   作者: 产品展厅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方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情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340000000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07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集研发、制造、销售及服务于一体,主营支护机具、安全钻机、掘进设备和运输机械等矿用机械装备,是矿山装备的专业供应商与服务商。公司的四大类产品均为独立使用,不需要与别的产品配合使用,分别大多数都用在支护施工、探水探瓦斯作业、掘进工作面和工作面煤炭运输。

  1、支护机具 支护机具类产品指用于煤矿巷道支护施工中钻孔、搅拌、安装锚杆锚索的机器和工具。公司生产的双臂锚杆钻车、单臂锚杆钻车等产品大范围的应用于各大煤矿集团,解决了巷道掘进中掘、支失衡的技术难题。双臂锚杆钻车实现了一次定位,全断面锚护的效果,支护效率提高30%;单臂锚杆钻车是公司设计研发的智能化钻锚机器人,应用自动装卸钻杆、智能钻杆库、远程操作、自动输送锚索、精确定位等关键技术,实现一键启动自动钻进的功能。

  MQT-130/3.5气动锚杆钻机获得2020年中国煤炭机械工业优质品牌产品。双臂锚杆钻车于2018年列入团体标准编制目录,该产品获得2021年河北省煤炭学会科技奖一等奖。

  2、安全钻机 安全钻机类产品指用于煤矿井下抽放瓦斯、探水、防突泄压、地质勘探钻孔施工的设备,是煤矿安全生产必需的设备。为解决煤矿探水探瓦斯和治理冲击地压,公司自主研发生产了连续钻进钻车、30米防冲防突专用钻车等系列化智能钻车,实现了人机分离,自动化打钻和造穴等技术实现释放、降低地压力,提高煤层透气性,形成了自动上下杆技术、远程操作技术、一键全自动钻孔技术、智能防卡钻技术、连续通水技术和智能诊断显示技术等多项关键技术。

  2019年连续钻进钻车获得河北省煤炭工业协会科学技术进步二等奖;全方位液压钻车获得全国煤矿支护技术创新成果一等奖;连续钻进钻车列入2018年团体标准编制目录;ZDY4000S全液压坑道钻机获得2020年中国煤炭机械工业优质品牌产品;2021年连续自动钻进防突防冲钻车研究与制造取得中国煤炭工业协会颁发的科学技术成果鉴定证书,2022年获得中国煤炭工业科技奖二等奖。

  3、掘进设备 掘进机指用于掘进工作面,具有钻孔、破落煤岩及装载等全部或部分功能的机械。公司生产的掘探一体机应用全方位折叠钻臂、双独立控制系统等关键技术,将掘进机与钻机两机合一,无缝衔接,提高掘进效率20%。煤矿用大坡度掘进机结构稳定,协调性好,自动化程度高,提高了作业效率和安全性,为我国煤炭能源安全提供了设备保障,打破了国际垄断。

  4、运输机械 公司生产的运输机械类产品主要是3D成型整铸装备系列新产品、单轨吊运输装备及辅助运输装备,其中3D成型整铸装备系列新产品最重要的包含整铸刮板输送机、整铸转载机、破碎机、整铸齿轨等;单轨吊运输装备最重要的包含防爆特殊型蓄电池单轨吊机车、智能防爆柴油机单轨吊等; 辅助运输装备最重要的包含单轨吊运输装备、履带运输车等。

  刮板输送机指用刮板链牵引,在槽内运送散料的输送机,用于煤矿井下采煤工作面的煤炭运输,同时是采煤机的运行轨道。刮板输送机由机头、中部段和机尾组成,中部槽是中部段的主要组成部分,占整机重量的70%左右。公司自主研发的刮板输送机整铸中部槽采用了独创的整体精密铸造工艺,完全解决了传统铸焊结构中部槽各部位耐磨性不一致等问题,是刮板机中部槽生产上的一次技术性革命。该产品被国家科学技术部、环境保护部、商务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授予“国家重点新产品” 称号,同时还被中国工程院陈蕴博院士组成的鉴定专家组评定为国际首创和国际领先,被中国煤炭工业协会认定为替代进口的产品。SGZ800/1050整体铸造刮板输送机获得2020年中国煤炭机械工业优质品牌产品;2021年大型宽幅全帧智能3D砂型打印技术与装备取得中国煤炭工业协会颁发的科学技术成果鉴定证书,2022年大型宽幅全帧智能3D砂型打印技术与装备获得中国煤炭工业科技奖一等奖。

  DX防爆特殊型蓄电池单轨吊运输系统根据矿井使用条件和要求,适用于煤矿井下小坡度(±15°)巷道内物料和人员整体运输,机车以铅酸蓄电池为动力,具有激动灵活,受底板变形影响小,运行噪音低,绿色环保等特点,目前研发了DX120/81P, DX100/69P,DX80/57P,DX60/45P,DX40/33P等系列化产品。

  智能防爆柴油机单轨吊机车以国Ⅲ防爆柴油机为动力,配套自主研发的智能驾驶系统软件,构建了地面(井下)远程操控系统,具有人工驾驶、遥控驾驶、地面集控驾驶、智能控制驾驶四种驾驶模式,应用远程视频数据监控技术、超速保护控制技术、机车故障预警及自主诊断技术、变速切驱防溜车技术、自动避障技术、精准定位技术、轨道检测技术等关键技术,实现防爆柴油机单轨吊车的精准定位、安全探测、语音广播、视频检测、自主诊断、轨道检测等智能化功能,实现井下单轨吊的自动驾驶要求,配套自主研制的轻重型轨道、遥控控制道岔、遥控起吊梁、人车、气动加油车、自卸式物料车等单轨吊辅助运输装备,为煤矿提供整套单轨吊运输系统技术服务,满足减员提效、安全运输目标。2022年单轨吊智能化控制管理系统获得河北省煤炭学会科技奖二等奖。

  防爆柴油机履带运输车是用于井下单轨吊安装的专用设备,由钻孔机构及轨道安装机构组成,实现锚杆钻孔,安装吊挂与轨道梁安装实现平行作业,提升工作效率。替代人工工作,大幅度降低工人劳动强度,实现减人提效,保障轨道安装作业的安全性,具有安全性高、适应能力强、机动灵活、操作便捷、一体化作业的特点。2022年防爆柴油机履带运输车获得河北省煤炭学会科技奖一等奖。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2021年9月14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对外投资设立合资公司的议案》,同意全资子公司冀凯河北机电科技有限公司与西南盘兴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共同出资设立新公司。新公司贵州兴茂矿山设备制造有限公司于2021年10月9日办理完成工商登记手续。经过紧张有序的筹备工作,贵州兴茂于2022年6月正式投产,为公司开拓西南地区市场、扩大西南地区市场占有率提供基础保障。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冀凯装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23年4月7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或传真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会议于2023年4月19日上午9时在公司二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冯帆先生主持,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2022年年度报告“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和“第四节 公司治理”。

  公司独立董事向董事会提交了《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2022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

  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分别就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发表了意见。内容详见同日刊载在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

  公司监事会就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发表了意见,内容详见同日刊载在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

  《2022年年度报告》详见同日巨潮资讯网(),《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经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2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合并报表净利润)为13,474,932.16元,提取法定公积金0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213,917,198.78元,扣除当年已分配2021年度普通股股利2,720,000元,本年度末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224,672,130.94元;2022年度母公司的纯利润是-1,912,976.32元,提取法定公积金0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150,114,834.12元,扣除当年已分配2021年度普通股股利2,720,000元,本年度末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45,481,857.80元。

  公司拟以截至2022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340,000,000股为基数,向公司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07元(含税),不送红股,也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公司本次共分配现金股利2,380,000元,公司母公司剩余未分配利润转入下年未分配利润。

  若分配方案披露后至权益分派实施前,公司股本基数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明显的变化时,公司将根据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实施权益分派。

  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合法、合规。

  公司监事会对该利润分配方案发表了意见,内容详见同日刊载在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

  董事会同意公司续聘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合同期为壹年,到期可以续聘。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分别就该议案发表了意见,内容详见同日刊载在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

  公司监事会就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发表了意见,内容详见同日刊载在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

  《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冀凯装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正案》内容详见同日刊载在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

  11、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小额快速融资相关事宜的议案》

  通知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冀凯装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4月19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企业决定于2023年5月18日(星期四)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会议事宜通知如下:

  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来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5月18日上午9:15-9:25,9:30一11:30,下午13:00一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5月18日9:15至2023年5月18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能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1、截至2023年5月12日下午15:00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及参加表决,因故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书面授权代理人出席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可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上述议案时,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除上市公司的董、监、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以外的另外的股东)的表决结果进行单独计票并予以披露。其中议案8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上述全部议案的相关联的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

  (一) 登记时间:2023年5月16日(星期二)上午8:30一11:30,下午

  (二) 登记地点:石家庄高新区湘江道418号冀凯装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代理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

  3、异地股东能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书面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书面信函或传线时前送达至公司(书面信函登记以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收到时间为准,邮寄地址为:河北省石家庄市高新区湘江道418号冀凯装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邮编050035);本公司不接受电线、需要注意的几点:出席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的原件到场,谢绝未按会议登记方式预约登记者出席。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能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的过程见附件一。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691”,投票简称为“冀凯投票”

  3、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5月18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3年5月18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15:00。

  2、股东利用互联网投票系统来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来进行投票。

  本公司/本人作为冀凯装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兹委托 先生(女士)全权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于2023年5月18日召开的冀凯装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代表本公司/本人签署此次会议相关文件,并按照下列指示行使表决权,委托期限至本次股东大会召开完毕。

  注:请对每一表决事项依据委托人的意见选择同意、反对或弃权并在相应栏内划“√”;同意、反对或者弃权仅能选一项,多选者,视为无效委托;委托人对上述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视为委托人同意受托人可依其意思代为选择,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委托人承担。股东对总议案做投票,视为对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投票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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